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 厄。舍利子,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舍利子,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 識,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無苦集滅道,無智亦無得,以無所得故。菩提薩 埵,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心無罣礙,無罣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波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知般若波羅蜜多, 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無上咒,是無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故說般若波羅蜜多咒。即說咒曰:揭諦揭諦,波羅揭諦,波羅僧揭諦,菩提薩婆訶。

2008年10月8日星期三

公務員職位

職位編號: 14037

部門: 司法機構

組別、單位: 運作部

職位名稱: 司法書記

薪酬: 總薪級表第8點(每月13,280元)至總薪級表第26點(每月33,330元)

入職條件: 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取得兩科高級程度科目及格,及香港中學會考另外三科,其中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成績達C級/第3等級或以上,或具同等學歷(註 1)。

註: 註1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及E級的成績,在行政 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 等級和第2等級的成績。

職責: (a) 擔任書記,在終審法院法官/司法常務官、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區域法院法官或聆案官於法庭或內庭聆訊中提供所需服務,包括提訊被 告、抽選陪審團及錄取裁決等;保存準確紀錄;檢查及編定證物,安排將證物保管;處理及批核由律師擬定的命令草擬;或(b)在土地審裁處、書記主任辦事處、 遺產承辦處或家事法庭登記處擔任司法書記。

聘用條款: 新聘人員將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成功通過試用期者,或可按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為期三年。在完成這三年合約而表現令人滿意,會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受聘[一般附註(c)]。

查詢地址: 香港金鐘道38號高等法院大樓低層2樓212室司法機構支援部

查詢電話: 2825 4358 / 2825 4286

截止申請日期:
(日/月/年) 30/11/2007

職位編號: 14038

部門: 司法機構

組別、單位: 運作部

職位名稱: 調查主任

薪酬: 總薪級表第25點(每月31,835元)至總薪級表第39點(每月59,580元)

入職條件: 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取得兩科高級程度科目及格,及香港中學會考另外三科,其中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成績達C級/第3等級或以上,或具同等學歷(註 1);以及具有七年有關勞資事宜、法庭程序、錄取口供或會計常規方面的經驗(註 2)。

註: 註1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及E級的成績,在行政 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 等級和第2等級的成績。 註2 申請人需在申請表上清楚述明在有關行業的工作經驗及表列該等工作的性質。

職責: (a) 會見有關勞資審裁處申索的各方當事人、向他們錄取陳述書,以及在需要時視察處所和查閲帳目;(b) 協助各方當事人展開和解商議;(c) 向勞資審裁處提供協助,擬備與申索有關的事實摘要;以及(d) 出席勞資審裁處的聆訊,按審裁官所需提供資料和協助。

聘用條款: 新聘人員將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成功通過試用期者,或可按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為期三年。在完成這三年合約而表現令人滿意,會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受聘[一般附註(c)]。

查詢地址: 香港金鐘道38號高等法院大樓低層2樓212室司法機構支援部

查詢電話: 2825 4358 / 2825 4286

截止申請日期:
(日/月/年) 30/11/2007


職位編號: 14040

部門: 司法機構

組別、單位: 運作部

職位名稱: 法庭二級傳譯主任

薪酬: 總薪級表第16點(每月20,780元)至總薪級表第27點(每月34,895元)

入職條件: (a)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註 1);及 (b) 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此外,亦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能力傾向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或同等學歷(註 2);及 (c) 精通廣東話和英語(如亦精通普通話者更佳)(註3 - 4)。

註: 註1: 應徵者須隨申請表格夾附全部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一份。 註2: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 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而能力傾 向測試的成績則分為「及格」或「不及格」。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和「D」級成績 (或同等成績) 分別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和「一級」成績。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级或以上和「D」級的成績, 則分别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和「一級」成績。 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 6.5 或以上, 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 的成績的人士, 在 IELTS 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内, 其 IELTS 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IELTS 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開始接受申請的首日 (即2007年11月10日) 仍然有效。 註3: 申請人應在申請表上註明除粵語外所通曉的方言。 註4:合適的申請人須參加傳譯考試、翻譯考試及面試。獲邀應試者一般會在應試前一個星期收 到通知。

職責: (a) 在裁判法院、各類審裁處擔任傳譯工作;(b) 核證法庭文件;以及(c) 翻譯法庭文件及部門文件。

聘用條款: 新聘人員將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成功通過試用期者,或可按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為期三年。在完成這三年合約而表現令人滿意,會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受聘[一般附註(c)]。

查詢地址: 香港金鐘道38號高等法院大樓低層2樓212室司法機構支援部

查詢電話: 2825 4358 / 2825 4286

截止申請日期:
(日/月/年) 30/11/2007


職位編號: 14034

部門: 司法機構

組別、單位: 運作部

職位名稱: 執達主任

薪酬: 總薪級表第13點(每月17,935元)至總薪級表第21點(每月26,510元)

入職條件: 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成績達第3等級或以上,並另有三科成績達E級或以上,或具同等學歷(註 1);以及於以下其中一個或多個範疇中,包括法律、司法、盤存及商品估價具有至少五年的工作經驗(註 2)。

註: 註1: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及E級的成績,在行政 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 等級和第2等級的成績。 註2:申請人需在申請表上清楚述明在有關行業的工作經驗及表列該等工作的性質。

職責: (a) 逮捕判定債務人和在潛逃中的債務人,並強制執行交付拘押的手令;(b)透過扣押財物執行為追索欠租而發出的財物扣押令/裁判官手令;開列財物清單並對財物 作出估價,以及執行與出售這些財物有關的職責;(c)進行收樓行動以取回空置情況下處所及土地的管有;(d)執行向船舶發出的扣押令;(e)於法庭、內庭 及審裁處出庭作證;以及(f)送達外地法律程序文件及向船舶送達法律程序文件。 ( 執達主任或需不定時工作)

聘用條款: 新聘人員將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成功通過試用期者,或可按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為期三年。在完成這三年合約而表現令人滿意,會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受聘[一般附註(c)]。

查詢地址: 香港金鐘道38號高等法院大樓低層2樓212室司法機構支援部

查詢電話: 2825 4358 / 2825 4286

截止申請日期:
(日/月/年) 30/11/2007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南華早報及明報(10/11/2007, 17/11/2007 及 24/11/2007)

沒有留言: